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推荐

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学校将按一定比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学校推免生分为五类:第一类为普通选拔推荐;第二类为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项目选拔推荐;第三类为保留学籍任辅导员项目选拔推荐;第四类为产学联合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选拔推荐;第五类为国际组织实习专项选拔推荐。详细内容见《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通〔2020〕 70号)。

 

一、推免政策和名额分配

        1.第一类普通类别的推免政策见《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第二类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类别的推免政策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工作实施细则》,第三类保留学籍任辅导员类别的推免政策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第四类产学联合类别的推免政策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产学联合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工作实施细则》,第五类国际组织实习专项类别的推免政策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国际组织实习专项)工作实施细则》。

        2.第一类普通类别的名额分配 (共 66名)

专业名称

名额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铁路信息技术)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医学信息技术)

5

物联网工程

4

信息安全

7

信息安全(保密技术)

5

        3.申请推免并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学校后续将不再为其制作出国留学使用的英文成绩单,请学生慎重报名。

        4.推免工作坚持严格管理,确保推荐过程公平公正。

 

二、日程安排

(一)普通推免

        1.   9月23日中午12:00前,学院向学生公布学院普通推免实施细则,并公布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培养方案完成情况。

        2.9月24日下午17:00前,学生提交推免申请表、附加学分绩点申请表、所填写奖励及荣誉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到学院教学科樊崇艺老师。如不提交推免申请表,视同放弃保研。之前向学院教学科提交过附加学分绩点申请表的学生可以只提交推免申请表。

        3.9月24日晚上21:00前,公示学生的附加学分绩点。

        4.9月25日上午10:00前,学生向学院教学科反映附加学分绩点问题。

        5.   9月25日中午12:00前,公布学生的总成绩和总成绩排名。

        6.   9月25日下午17:00前,学院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和3-5人的递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同时将名单报学校推免办公室。

        7.9月28日中午12:00前,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议拟确定普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二)专项推免

        1.9月22日下午17:00前,各学院将确定参加产学联合项目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2.9月23日上午10:00前,申请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参加国际组织实习专项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申请表、证明材料交学院团委原晓敏老师。

        3.9月23日下午17:00前,学院分类汇总后将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和参加国际组织实习专项的学生申请表、证明材料、审核意见统一报学校推免办公室。

        4.9月25日中午12:00前,学校完成报名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和参加国际组织实习专项的学生组织考核和面试。

        5.9月28日中午12:00前,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拟确定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和参加国际组织实习专项推荐学生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三)拟推免名单公示与信息报送

        1.9月28日上午,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截止到10月12日下午17:00,在公示期内学校推免办公室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学生获得推免资格;若推荐学生名单中有学生退出,则按照递补名单顺序递补获得推免资格。

        2.10月8日,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给北京市及教育部相关部门,经审核后全部上载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3.学生通过推免系统填报志愿,参加校内外各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逾期未能通过校内外招生单位复试者自动放弃推免资格。报考、复试与接收等相关工作安排请以推免系统操作说明及报考学校研究生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附件1:《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推免附加学分绩点申请表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