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研究生院现就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及地点

1、时间:9月2 日、9月3日(学院集中办理)

2、地点:9教北103

二、注册人员:

全体在校研究生(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中“是否国家学籍=Y”,非定向、委培等)

三、注册要求

1、请于8月25日前按照财务处要求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中行卡中,财务处于8月28日进行集中扣款。扣款成功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

2、研究生本人携带学生证进行注册,到研究生服务中心盖本学期注册章,不得由他人代办,超过注册时间不再集中办理研究生证盖章手续,由此造成的火车票购买等问题由学生本人承担。

3、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者将不予进行学籍注册。

4、超过集中注册时限未注册者,须在开学两周内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科进行补注册。

5、未能按期注册又未办理请假手续,以及逾期两周不注册或超过请假期限仍未办理注册手续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四、相关说明

不能如期注册者,须在开学前向学院提交书面请假条,如实填写请假事由,请假不超过两周,超过两周者须由研究生院审批。

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留在外地进行科研和论文工作的研究生,须在开学前与导师、学院联系,由导师在开学前向学院提交“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见附件1)。

请各班主任、班级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高度重视学籍注册工作,协助通知到每位同学,学院将于2017年9月4日上午10:00前将注册情况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含:应报到、实际报到人数)。对未按要求进行学籍注册的同学将严格按照《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第一章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


附件1: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doc


附件2: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的通知--计算机学院.docx

北京交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2017年8月16日